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漫天星”训练营将正式启动。教育部明确要求根据就近入学的要求,充分考虑单校文士和多校文士的现状,优先考虑区内初中。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20年建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堂兴”训练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堂兴”训练营正式启动。
《通知》明确指出,要注意衔接,便于进一步学习。按照就近入学的要求,充分考虑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的现状,优先考虑该地区的小升、对口、直行学校,有利于学生的继续学习和长期足球训练。
《通知》指出,要统筹城乡、区域和学校类型,高中、初中、小学按1: 3: 6的基本比例合理匹配,适当向寄宿制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倾斜,有利于区域联赛的开展和校园足球的普及。
《通知》强调,要重点抓好校园足球的师资、场地、资金、政策支持、人才培养渠道建设等关键环节,不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申请创作。
《通知》称,对伪造申报材料的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堂星”训练营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就2020年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漫天星”训练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引导地方政府和学校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加强体育教师和场地设施建设,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有效让学生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完善人格,锤炼意志,不断提高校园足球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为我国优秀足球后备人才的成长开辟新的渠道。
二、创作的范围和条件
(一)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2018-2025年)创建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的创建指标,以及2018年“宝宝训练营”的评选情况,合理协调发展规划数量。符合《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并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指标体系》(附件1)得分70分以上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均可申报特色学校。凡符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试行)》基本要求的县(区),均可申请试点县(区)。
(二)“满天星”训练营。“满天星”训练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校园足球改革试点地区、试点县(区)范围内推荐一个有资质的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候选单位。推荐的候选单位必须符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训练营(试行)》的基本要求。
第三,创造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匹配。要统筹城乡、区域和学校类型,高中、初中、小学按1: 3: 6的基本比例合理匹配,适当向寄宿制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倾斜,有利于区域联赛的发展和校园足球的普及。
(二)注意衔接,便于进一步研究。按照就近入学的要求,充分考虑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的现状,优先考虑该地区的小升、对口、直达学校,有利于学生的继续学习和长期足球训练。
(三)立足长远,因地制宜。我们要着眼中长期发展,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注重引导,鼓励多样化,吸引和鼓励更多学校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建具有校园足球特色的学校。要充分考虑区域发展的基础条件、发展规划和示范效应,进一步促进该区域校园足球的全面发展。
(4)搞好存量,促进发展。有必要对该地区现有的普通学校进行评估,并不断增加建设和投资。要重点抓好校园足球师资、场地、资金、政策支持、人才培养渠道建设等关键环节,不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创建申报。
四.申请程序
创建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堂星”训练营包括三个阶段:自我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和教育部综合认定。
(a)独立声明。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学校和县(区),按照申报制度说明(附件2)申报,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当地学校、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的申请报告及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在向社会宣传的基础上,将符合标准要求的学校、县(区)和“宝贝之星”训练营确定为今年的创编单位,并向教育部推荐成熟并推出一批。
(3)综合鉴定。教育部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查和推荐,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结合相关工作进行抽查。经过宣传,最终确定了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训练营名单。
V.政策支持
(1)教育部已将相关单位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训练营”。
(2)特色学校、试点县(区)、“满堂星”训练营在校园足球教学、训练、比赛、招生、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享受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全国校园足球教学、训练、比赛等相关工作将优先安排到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
(3)国家青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续三年为“宝贝之星”训练营提供专项建设资金,主要用于聘请国内外高水平教练员,组织教学、训练、比赛和选择性竞赛。
(4)参照全国青年校园足球“满天”训练营的组织模式,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和形成省、地、县、校四级训练营建设体系。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及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地撰写申报报告;申报支持材料应真实可靠,记录可查。对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统筹协调,在2020年8月15日前完成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的申报,并将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2020年12月31日前,汇总各试点县(区)和“漫天星”训练营的年度工作总结,并报送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训练营的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和管理。要精心组织,严格控制,确保“基础条件、发展意愿、特色发展”的学校和县(区)当选。对于达不到该地区标准的学校,应制定工作计划,以确保发展规划目标能在2025年前完成。
联系人及电话:、朱010—66096371;
技术咨询:010-66090906。
电子邮件:yangsen@moe.edu.cn。
附件:
1.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指标体系
2.描述建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漫天星”训练营的申报制度
3.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堂星”训练营创建总结表
附件: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指标体系
附件:关于建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漫天星”训练营申报制度的说明
附件: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满堂星”训练营建设汇总表
发表评论